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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温佼丹 编辑:温佼丹 来源:http:// 作者:银杏界服务部  发布时间:2009-08-14  浏览人数:  评论:
档案馆编辑指南

档案馆编辑指南

图片文件制作规范

为了规范法律文书、档案文件,以及统一网站图片文件发布,使得阅读、打印的效果尽可能的整洁和舒适,现对图片文件的编辑形式,制定规则如下:

一、第一步扫描

1、彩色图片:大小:11DPI300

2、黑白图片:大小:11

DPI150(杂志、身份证、图片类黑白文件) 

DPI100(文字、传真文件、复印件的扫描等简单黑白文件)

例外:DPI400600(黑白老照片)

二、第二步修改尺寸

1、查看图象尺寸

用作图软件photoshop打开图片文件,查看菜单“图像”内的“图象大小(I)...”一项,尺寸是否为如下数据:

文档大小:21厘米 X 29厘米

DPI300(彩色图像);

彩色图片文件大小:≤ 300K

DPI150(杂志、身份证、证书、有签章的图片类黑白文件)

DPI100(文字、稿件等简单黑白图像);

黑白图片文件大小:≤ 100K,黑白老照片文件大小:≤ 300K

2、修改图像尺寸:

如图像尺寸并非为以上数据,请修改为以上数据; 

注:身份证类较小文档尺寸的,按11扫描,并且未在扫描仪预览内裁剪过的,可用软件内的“裁剪工具”,进行适当的选取后,将多余的白色外围去除。 

三、第三调整图片效果

所有图片文件必须经过色彩、对比度的调整和裁剪,防止出现黑条、灰底,模糊等不清晰、明亮的情况。

1、调整方式:色阶,曲线,亮度/对比度,色相/饱和度。

1、色彩转换:由彩色图片转为黑白图片,图片色彩反相,

 

四、以文字为主的图片文件处理:

如有有红色公章,或其它色彩印记时,才实施彩色文件扫描,保留彩色文件;如果没有彩色印记的,作黑白文件。所有这类文件一律用jpggif格式,如果文件有多个,则尽可能转换为pdf文件保存。

本规范自制定之日起生效,希望各位切实能履行规范,如有遗漏,另行补充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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